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招生要求,特制定2018年会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全日制会计硕士或全日制MPAcc)设在会计学院招生。专业代码为125300。

  一、专业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有着“中国财经管理专家摇篮”的美誉。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所具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办学资格的试点院校之一。2007年9月被教育部授予“会计学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1月被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为会计学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自2010年10月被教育部批准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积极探索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之路,以行动学习为导向,在课程模块化、实务化、信息化、国际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改革,其改革成果《以行动学习为导向,打造知行合一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获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申请并被认证为首批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最高级别A级成员单位。中央财经大学MPAcc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应用导向、领导潜能、职业精神”特征的知行合一高级会计实务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全日制会计硕士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018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141名(含推荐免试生)。
  2018年我校拟招收骨干计划会计硕士1名。对口支援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上述三类专项计划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招收推荐免试生情况将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仔细查阅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http://gs.cufe.edu.cn/info/1050/4472.htm)。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费为3.4万/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会计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以下简称《招生说明》,可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查阅)。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报考全日制会计硕士,须在教育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选择01至03研究方向。
  (二)会计硕士(非定向就业)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会计硕士(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与学校、考生所在单位共同签订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协议。
  (三)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
  (四)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

  八、相关职业资格免考政策

  (一)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联合CIMA对入学的会计硕士按“学历/学位+专业证书”模式进行培养,在专业学习之余提供对接国际管理会计权威资质的“直通车”。
  (二)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已与ACCA签署免考协议,会计硕士入学即可免考ACCA专业资格九门课程(F1-F9)的考试。
  (三)中央财经大学MPAcc项目已通过澳洲会计师公会的课程认证,会计硕
  士入学即可用注册成澳洲会计师公会的学生会员,免考第一阶段6门课程的考试。
  (四)中央财经大学MPAcc项目已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课程认证,会计硕士修完相关课程,可注册入读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QP),QP课程毕业可豁免中国注会考试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门科目。
  (五)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入学后可免费注册成为ICAEW的USS(大学生商业技能计划)会员,通过在线课程考试后获得ICAEW的企业财务证书。通过其余9门ACA课程,可以免考中国注会考试的《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门科目。

  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招生要求,特制定2018年会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会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或非全日制MPAcc)设在会计学院招生。专业代码为125300。

  一、专业简介(同上,略)。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
  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拟招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100名。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费为9.4万/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以下简称《招生说明》,可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查阅)。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报考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须在教育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选择04管理会计研究方向。
  (二)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定向就业)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与学校、考生所在单位共同
  签订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协议。
  (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
  (四)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不予安排住宿。
  (五)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

  八、学院奖励政策

  (一)新生奖学金:以录取总成绩排名为依据,学院奖励排名前三十名且录取为中央财经大学2018级非全日制会计硕士。
  第一名:人民币5万元;
  第二名:人民币4万元;
  第三名:人民币3万元;
  第四名:人民币2万元;
  第五名到第十名:人民币1万元;
  第十一名到第三十名:人民币0.5万元。
  (二)其他奖励:
  以第一学期加权课程成绩绩点排名为依据,学院奖励排名前三十名的研究生国外高水平大学短期访学(两周)一次的往返机票;
  奖励所有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国内知名企业短期访学一次。
  说明:如获奖者本人放弃访学,视为自愿放弃上述相应奖励,学院亦不予进行其他补偿。

  九、相关职业资格免考政策(同上,略)

  十、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会计学院主页(http://soa.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会计学院MPAcc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839
  微信公众号:MPAcc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