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教育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一、南京理工大学会计硕士(MPAcc)项目简介

  (一)培养目标
  南京理工大学MPAcc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熟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备财务分析师、管理会计师、企业咨询顾问、投资咨询顾问等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质要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解决会计及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创新型高级人才。
  (二)师资队伍
  我校有实力雄厚的会计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具有数量充足、实践能力较强和理论基础扎实的MPAcc专兼职教师。聘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计实务界的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等一批我国会计学界的精英担任我们的专业课教授,且兼职教师达到一定比例,能够实行双导师制;教师团队由老、中、青、专、兼职教师组成,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有相对完整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确保了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3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3名教师担任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2名教师担任江苏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1名教师担任江苏省内部控制咨询专家;2名教师担任江苏省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
  会计学系受学校委托与江苏省财政厅(委托江苏省会计学会)联合成立“江苏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委托工业文化发展中心)联合发起成立“工业与通信业业财融合推广应用联盟”。
  近年来我校会计学科在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自2006年以来,我校先后承办了财政部内部控制科研课题鉴定会、中国财务学年会第16届会议、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第18届学术年会、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25届学术研讨会、全国MPAcc财务会计和审计理论与实务教学研讨会、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2014年学术年会、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2015学术年会等一系列学术会议,受到业界的一致好评。
  (三)培养特色
  1.实践性。MPAcc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更注重针对性,贴近实际。专门建设了“校企共建课”,由企业和学校教师共同完成课程建设和讲授任务。
  2.专业化。教学方法也与传统教学有所区别,提倡案例教学,规定每门课程的案例教学比例,提倡课堂讨论,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国际化。国内外学术交流、讲座论坛。共享经济管理学院校企论坛、交流等资源,提供与金融、财务和实务领域相关专家、国内外企业杰出管理者的交流平台,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移动课堂。我校MPAcc教育从2010年开始正式招生,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及台湾地区的部分高校建立了科研合作、互派留学生、研究生培养、教师互访等长期合作关系,为MPAcc教育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4.信息化。针对信息时代和大数据时代的鲜明特征和市场需求,充分利用理工院校多学科融合的优势,加强对学生信息技术和网络应用能力的培养,在课程教学中融入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方面的内容,同时还增设了“网络工程”课程。
  5.社会资源。在培养方式上,为MPAcc研究生配备双导师,即校内导师与实务界导师联合培养,MPAcc教育中心特聘请会计实务界专家、学者及具有资质的企业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为学生的实务界导师,同时安排实地学习,为学位论文的写作收集资料,同时也增加了学生的就业机会。
  6.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理论联系实际,MPAcc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主要为以下三种形式:案例分析、专项研究、调研报告。
  我们的毕业生受到广泛的欢迎和赞誉。在我们的MPAcc培养过程中,学校始终将创新理念贯穿于MPAcc教育培养的全过程。本着“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我们逐步形成了集“教学、实践、服务、文化”四位一体的MPAcc项目特色。

  二、招生政策

  (一)培养方式
  2018年MPAcc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MPAcc采取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5年,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非全日制MPAcc采取周末+脱产学习的灵活上课方式,学制2.5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学生确因个人学习需要安排住宿,应由本人申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校可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提供校内学生宿舍租住。
  上课地点:南京理工大学
  (二)报考条件
  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方式

  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初试

  1.准考证: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初试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在复试中进行。

  五、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为《财务与会计》。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以及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费及奖助

  1.学费。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MPAcc学费标准为:28 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MPAcc学费标准为:总费用98 000元。
  2.奖助。
  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同时,经济管理学院制订了《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的规定》,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给予奖励。

  八、证书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会计硕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人:唐婉虹
  电话:025-84315469;13951944180
  邮编:21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