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创建于197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一、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18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1个国内“一流学科”,2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工程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授权类别包含10个授权领域。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54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290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46人,副高级职称451人。在职教师中,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2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5人,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10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74人,湖北省教学名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2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8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48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6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3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5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79人。
三、科研平台
学校拥有1个研究设计院,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45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1个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9个。
四、科研成果
2006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320项,其中“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级项目265项,省部、市级项目1390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160项。获专利授权1490余项,学术论文被SCI等检索收录3460余篇。2014-2016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3.9亿元。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学校在2017中国大学顶尖成果排名中位列189名。
五、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40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成立了有13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7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各类社会奖助学金19项。
六、培养质量
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五年来,我校学生获得国际级奖项8项,国家级奖133项、省部级奖564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高端就业率和升学率在40%以上。
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1.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1200余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从2017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条件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3.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收费标准为0.8万元/年/人(其中,会计硕士为5万元/3年/人,艺术硕士1万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收费标准为:马克主义中国化研究、教育经济及管理专业1.2万元/年/人,工商管理硕士1.8万/年/人,会计硕士为2万元/年/人,翻译硕士1.3-1.6万元/年/人,法律硕士1.2万元/年/人,艺术硕士1.5万元/年/人)。最终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除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专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省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省外考生现场确认以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我校艺术专业学位的人员必须到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4.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告的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三天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初试科目: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2019年4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工程
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wit.edu.cn/。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我校现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均可招生,2019年拟招收12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其它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邮编:430205网址:http://yjs.wit.edu.cn/单位代码:10490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8000元/生/年(平均高于同水平学校1000-2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2000
元/生/年,奖励比例20%;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年,奖励比例50%。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业奖学金奖励政策按照学校最新制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执行,请参照学校最新文件。
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3.学院设立有各类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4.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
5.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推免生
1.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可一次性获得优质生源奖(5000元/人)。
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2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